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4日起到2021年11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纪委、;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2555号;邮政编码:325013。
原标题:2021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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